公 示
来源:人事处   作者:人事处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23-07-19

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预通知》要求,根据二级部门评选推荐情况和校内初评结果,拟推荐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曹栩菡同志为四川省优秀教师参评对象、应用化工学院徐淳同志为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,拟推荐经济管理学院为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参评对象。

若对上述推荐情况存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到人事处329办公室(或拨打3150310、13982773101)进行反映。

公示时间:五个工作日(2023年7月19日—7月25日)。

人事处

2023年7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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