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问题反映须知
来源:   作者:党委教师工作部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26-03-05

     一、党委教师工作部监督、举报方式

联系电话:0830-3150310

电子邮箱:3593696620@qq.com

地点: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综合办公楼329办公室

二、受理范围

教师违反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及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(修订)》中所列师德失范行为的投诉与举报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指定邮箱提交。举报人需明确被举报对象,清晰陈述师德失范

行为的事实,并提供客观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的线索,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。

2.对于已经处理完毕的投诉举报事项,若举报人未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或线索,仅就同一事实或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,将不予受理。

3.举报人应确保所反映情况客观真实,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夸大、歪曲、诬告或捏造事实。如伪造事实或证据,以造谣、举报等方式故意中伤他人、损害他人名誉,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、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,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

学校将及时处理收到的投诉举报,感谢您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与支持!


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

版权所有: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

Copyright©2003-2012 sccc.edu.cn All Rights Reservered

川公网安备 51050202000024号  蜀ICP备08001500号-1sccc.edu.cn 川教GX-201200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