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
来源:人事处   作者:人事处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7-11-22

办理流程

表格填写说明

表格名称 类型

男职工

女职工

备注

附表1

《泸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》

填报

填报

附表2

《泸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申请表》

填报

填报

仅限:在泸州市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或泸州市外的医院生育者填写

重要提示:必须在生育前提出申请

附表3

《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情况证明》

填报

不填报

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才享受待遇

须提供的资料

1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
2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

3、生育服务证(准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

4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
5、出院证(诊断证明)原件

6、住院明细表原件

7、住院发票原件产前检查发票(不超过700元,务必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,不能刷医保卡支付)原件,贴到空白A4纸上(一张纸上发票不得重叠)

办公地点:人事处(行政楼208)

联系电话:0830-3150310

办理时限:教职工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

附件

表1、泸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

表2、泸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申请表

表3、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情况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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