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流程

表格填写说明
表格名称 类型
| 男职工
| 女职工
| 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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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1
《泸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》
| 填报
| 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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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2
《泸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申请表》
| 填报
| 填报
| 仅限:在泸州市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或泸州市外的医院生育者填写
重要提示:必须在生育前提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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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3
《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情况证明》
| 填报
| 不填报
| 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才享受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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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提供的资料
1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2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
3、生育服务证(准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
4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5、出院证(诊断证明)原件
6、住院明细表原件
7、住院发票原件、产前检查发票(不超过700元,务必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,不能刷医保卡支付)原件,贴到空白A4纸上(一张纸上发票不得重叠)
办公地点:人事处(行政楼208)
联系电话:0830-3150310
办理时限:教职工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
附件
表1、泸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
表2、泸州市生育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申请表
表3、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情况证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