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受伤之日起三日内向人事处报备,二十日内提供申请材料。逾期责任自负。
用人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
序号
| 材料名称
| 材料页码
| 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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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 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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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公章。在“受伤害经过简述”中写明受伤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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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劳动人事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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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用人单位提供的要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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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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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(或者诊断鉴定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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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提供首诊诊断证明,需住院治疗的,出院后还应提供住院病历和出院证明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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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 两人以上能证明受伤经过的证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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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需载明与受伤害职工的关系,本人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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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 单位出具的经办人员介绍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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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| 受伤害职工出具的委托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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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形分别提供下列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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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| 用人单位、安监部门事故调查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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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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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| 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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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;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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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|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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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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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| 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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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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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:人事处(综合办公楼329)
联系电话:0830-3150310
联 系 人:冯老师
附件:
1、工伤认定申请表2024.docx
2、证人证言模板.doc
3、工伤待遇申报表.docx